王莉家庭
王莉同志原是十堰市工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半年前因年龄关系改任该局调研员。作为一名女同志,她在领导岗位上恪尽职守,勤奋工作,业绩突出;在家庭生活中尊老爱幼,孝敬父母,家庭和睦。单位、邻里及社会都给予了很高的评价,曾连续多次被评为全省工商系统优秀公务员;于2010 年、2011 年和 2012年先后被湖北省文明办、湖北省妇联和十堰市妇联授予其家庭“十堰市文明家庭”荣誉称号、“湖北省第二届文明家庭”荣誉称号。主要事迹如下:1、恪尽职守,业绩突出。王莉同志多年来协助主要领导分管全市系统多个部门的工作。尽管工作繁杂、担子很重,但她始终保持有条不紊,头绪清晰。靠着对党的无比忠诚,对事业的坚定信念,对规章制度永不言弃的坚持,用率先垂范的态度,用身体力行的亲和,把所分管部门的工作管理的井然有序,成绩斐然,年年走在全省同行前列,其成功经验亦经常被分享与系统内其他地市的同行。2、夫妻恩爱,家庭和睦。王莉同志和爱人同样都敬业爱岗,各自事业有成,但她(他)们从不忽视家庭,努力用真爱加以营造。她(他)们结婚近30年,相敬如宾,从未红过脸吵过架;她(他)们孝敬老人,善待邻里;她(他)们团结姊妹,教子严格。她(他)们的儿子大学毕业后,应聘于一家央企管理部门工作,其工作态度和责任精神亦为同事们所称道。王莉同志出生在一个革命干部家庭,从小受家庭熏陶和父母教育,懂得如何正确处理家庭与单位,生活与工作的关系。在家里,她努力做一个贤妻良母:在单位,她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她勒勤恳恳,任劳任怨,从容游刃与家庭与单位之间,把单位与家庭的关系处理的十分融洽,堪称环业与家庭的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