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伟家庭
爱岗敬业,尽职尽责。王伟同志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明礼守信,工作恪尽职守、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具有强烈的奉献意识和优良的职业道德。他努力克服两地分居的困难,从未因此影响工作。重视教育,以德育人。王伟与爱人始终把对孩子的教育放在第一位,他把对子女的感情和树立孩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结合起来,通过与孩子沟通交流,教会孩子做人的道理,教会孩子正确的学习方法,培养孩子各方面的学习兴趣。2013年,孩子顺利考入曲师大附属中学,并在班级中名列前茅。儿子非常支持父亲的捐献造血干细胞的行为,还于2011年带一名韩国同学到家中做客,传播中国文化。孝敬父母,率先垂范。王伟父母均70多岁,其父重度老年痴呆;岳母2011年查出胃癌,妻子在家照顾两边的父母和上学的孩子。王伟同志每次回家,总是先看望双方父母,帮助妻子料理家务,辅导孩子学习。他不仅在生活上照顾老人起居,家中大小事也征询老人的意见,让他们觉得受尊重,共同建造了一个温馨、和谐的家庭氛围。互相尊重,同事邻里合睦。王伟在家庭生活中,夫妻平等相待,互敬互爱,相互支持,共同商量决定家中大小事情。2007年夏,王伟同志主动救助雨后掉伤的同事,把他送到医院并每天照顾直至出院。2009年秋收,王伟夜里冒雨开车把从平房顶掉下的邻居送到了曲阜市人民医院治疗,受到邻里的一致赞誉。热心公益事业,彰显大爱无边。王伟共参加无偿献血4次,累计1000毫升。他每年都参加“慈善一日捐”活动,2008年汶川大地震期间多次捐款,甘肃玉树泥石流自然灾害他又捐出了自己的奖金。2004年3月,王伟在滕州市参加了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登记,成为一名光荣的志愿者。2011年4月,他与一位在北京接受治疗的白血病患者初次配型相合,2011年8月成功采集造血干细胞250毫升,延续了北京一名白血病患者的生命。他也成为全国第2317例、山东省第146例、枣庄市第15例成功捐献者。他以实际行动弘扬了社会正气,传递了正能量,为全省监狱系统赢得了荣誉。王伟的感人事迹,受到了社会各方面的广泛赞誉。2011年8月中华红十字会为其颁发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荣誉证书和荣誉奖章,2011年9月份齐鲁新航集团公司授予“省属监狱企业职工道德模范”荣誉称号,2011年11月枣庄红十字会授予“枣庄红十字会荣誉会员”称号,2012年4月齐鲁新航集团授予“2011年度优秀职工”荣誉称号,被枣庄市评为“2011枣庄第三届年度新闻人物”,2012年9月参加了省监狱管理局优秀职工标兵组成优秀职工事迹报告团,真实讲述了他在整个捐献过程中的感人事迹,引起与会者的强烈共鸣。同年10月王伟家庭被山东省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授予省“爱心家庭”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