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生家庭
巴生,男,蒙古族,1952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1969年参加工作,1970年入伍服役。1996年至2011年,巴生同志先后任博湖县政协副主席、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之前,巴生同志在和硕县人武部任部长,在和静县五区人武部任副部长,在和静县人武部军事参谋,哈密军区独立连任排长等职。2004年被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授予建设开发巴州金质纪念章,2006年被自治州党委授予农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先进个人荣誉证书,2007 年被自治区妇女联合会授予自治区“五好文明家庭”荣誉称号。巴生夫妇俩半个多世纪来风雨同舟、相濡以沫。在处理家庭的大事时,夫妻平等对待,互相通气,共同磋商决定。他们勤俭持家,合理安排工资收入,从不铺张浪费。在双方父母遇到困难的时候,尽心尽力给予帮助。在家庭经济关系中双方都能设身处地为对方着想,处理得非常好。巴生夫妇俩十分重视孩子的道德教育,教育子女学好科学知识,报效祖国。他们也注重学习,不断充电,提高自身综合素质,营造了良好的家庭氛围,所谓言传不如身教,他们为孩子树立了好榜样。以乐观向上的积极精神状态面对生活中的困难与挫折。建立家庭,就是为了幸福地生活,而幸福需要家庭成员共同的努力。只有每个人都奉献一点爱,家才会更温暖,只有每个家庭都幸福了,社会也才会更和谐。巴生同志一家让我们深深的感到:尊老爱幼,夫妻和睦,言传身教,邻里团结,关爱社会、热爱生活是家庭幸福、人们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的基础。只有这样,一个和谐的社会才能真正建立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