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锦如家庭
一家人团结和睦,积极向上,努力进取,热心公益事业,遵纪守法,倡导文明有礼,尊老爱幼,邻里融洽,言传身教,在各自的岗位上都取得显著的成绩。2012 年被福建省妇联、省文明办评委“第八届福建省五好文明家庭”2013 年被福建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评为“福建好人”,荣登福建好人榜。本人在任职期问兢兢业业,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发挥自身优势,竭诚服务社会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在《夕辉》、《福州老科技》、《春风暖榕城 道德永传承》《八闽正能量》等书刊中均有报道。本人长期以来为人师表、言传身教;热心公益事业关爱下一代;热心环保事业,争当文明使者;热心公益事业、关爱老人。作为一个普普通通的共产党员、一个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所作所为都是在履行职责,为美德治家、践行十八大精神“翰墨追梦想、弘扬正能量”、为圆中国梦、为创建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社会,贡献绵薄之力。